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作风建设的“金色名片”,检察英模精神是检察事业的“精神灯塔”,二者同向同行,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在工作中,我始终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标尺,严守纪律底线,秉持公正司法。面对复杂案件,不为干扰所动,不为利益所惑,严谨细致办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与清风正气。这既践行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也体现了英模精神“忠诚履职、担当作为”的内涵。在学习上,我持续钻研法律知识,更注重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党风廉政建设内容,深知思想筑牢堤坝,行动方能行稳。我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将“清正廉洁”融入职业信仰,并将此理念传递给同事,以英模示范带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为检察工作注入“廉洁动能”。在生活里,我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简约朴素、拒绝奢靡,从日常点滴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英模不仅要在工作中发光,生活里也要作表率,以良好作风涵养家风,让清廉成为一种生活态度,展现检察人内外如一的操守。
英模精神引航,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金立
围绕“带头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弘扬新时代检察英模作风”主题,我有三点体会:一是英模精神是砥砺初心的“指南针”,必须以绝对忠诚筑牢政治根基。新时代检察英模精神的核心是对党忠诚、为民司法。在担任咸阳市检察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期间,我全力服务党组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在推动构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体系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只有深度融合,才能永葆检察队伍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二是英模精神是攻坚克难的“动力源”,必须以实干担当提升履职质效。任办公室主任以来,我深知办公室作为“运转枢纽”和“参谋助手”的分量。我们精准起草文稿、周密组织会议、筑牢保密防线;强化统筹协调,当好“润滑剂”和“调度员”;紧盯党组决策,建立督办机制推动落实。三是英模精神是廉洁从检的“净化器”,必须以过硬作风涵养清风正气。作为办公室主任,我深知“其身正,不令而行”。我们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四风”,严守纪律规矩。以英模为镜,常自查自纠,小事小节加强修养,以廉洁作风保障行稳致远。
从小事入手 向完美靠拢
甘肃省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赵淑霞
新时代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为检察官履职指明了方向。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一是要坚守政治底色,筑牢思想根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底色,确保党的领导融入办案全流程,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二是要依法公正履职,提升能力水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严谨、细致、踏实的作风,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从小事入手、向完美靠拢”,办精品案。我带领团队创立“永简护安”刑检品牌,以“如我在诉”情怀办好群众身边小案、简案,通过“公开听证+多元调解”“司法救助+”等模式,解决群众“糟心事、烦心事、难心事”,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可触。三是要抓实检察管理,激活内生动力。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是现代化管理的核心要求。我们依托省院构建的“三个体系”“四个清单”及层级监管体系,强化受案审查、数据监管、流程监控、质量评查、质效分析,做到办案与管理并重,激发担当作为。
向实而行践行检察使命
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王小婷
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我深刻体会到,只有在履职中永葆“四颗心”,才能高质效履行检察使命。一是永葆对党忠诚的“赤子心”,把稳信仰之舵。“革命理想高于天”,这份理想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到每一次办案、每一项工作中。要检视履职办案中的不足,树立正确政绩观、练就挺膺担当真本领。二是永葆司法为民的“公仆心”,厚植为民情怀。“一枝一叶总关情”,群众的事情再小,在我们心里都是大事。无论是办理农民工讨薪、未成年人保护还是食品药品安全案件,只要是群众急难愁盼的事,我们就得往前站、主动办,让大家在每个案件里都能触摸到公平正义的温度。三是永葆担当实干的“进取心”,锤炼履职硬功。基层案件繁杂,一个案子常涉及多个领域,这就要求我们不能只懂“一门手艺”。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就得有“不用扬鞭自奋蹄”的自觉,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当成最基本的要求。四是永葆清正廉洁的“敬畏心”,筑牢纪律底线。我时常提醒自己,案子办得再漂亮,一旦触碰红线,一切都归零。
在荣誉与责任中砥砺前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 安金龙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仅是作风建设的标尺,更是检察人砥砺初心、淬炼担当的要求。作为检察英模,我深知言行关乎检察形象。一要把握好小事小节。管好生活圈、交流圈、娱乐圈,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如履薄冰,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增强拒腐防变免疫力。二要严格依法办案。民事检察直面社会矛盾,是服务发展前沿、化解纠纷“最前线”。我们必须依法全面审查每起监督案件,将矛盾化解贯穿办案全流程,防止小案转大案、民事转刑事。三要警惕办案中的形式主义。在检视综合工作是否存在形式主义的同时,更要防止监督办案走流程,杜绝高高在上、坐堂办案,冷漠对待群众诉求。四要做实群众工作。民事检察解决的是群众急难愁盼。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起案件,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英模精神的传承者与实践者,我将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修身履职“压舱石”,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事事抓紧不放”的执行力,书写无愧时代、无愧人民的检察答卷!
扎根基层践初心,清风正气守法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尼勒克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郝兰·阿合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