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发改局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负责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模拟审批工作,相关市直部门协助配合,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接“模拟审批”工作开展。涉及各部门内部需要协调解决、沟通的事项,由各部门自行负责。
(二)实施容错免责。建设单位作出其符合审批条件的承诺,审批部门形式审查后出具模拟审查意见不具有法律效力,审批部门及审批人员不承担实质审查责任,模拟审查产生的风险、危害和侵权等责任,除审批人员违反规定谋取私利情形外,由建设单位自行承担,纪检、审计、司法等有关监督部门对模拟办理行为容错免责。
(三)强化督促检查。市效能办要加强对各审批部门开展模拟审批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模拟审批中程序不到位、效率不高等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整改或进行效能问责,确保模拟审批工作规范、高效。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南安市项目模拟审批申请表
2.南安市模拟审批项目承诺书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