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球方应尽最大努力击中活球,如果裁判认为违反这一规则,他将宣判无意识救球,除非台面仅剩黑球,或在此一位置不可能打到活球。就后一种情况来说,必须是击球方确实尽全力,直接地或间接地,朝活球方向上给予了足够的力量,就裁判而言,即就是主球是否到达活球,除非有球阻碍。
1.在意识救球后,对手可以要求犯规选手在主球停止的位置上继续击打,或要求他复原上一次的位置关态重打上一击球,即:
①红球为活球时,可击打任意红球。
②红球全部离开台面后,击打成为活球的彩球。
③当选手在红球入袋后击打彩球时被判无意识救球,此时应击打上次反选择的彩球。
2.若主球明显可以直线击中任意活球的任意部分时,而他在一击球时并未首次撞击到活球时,裁判须判罚无意识救球,除非选手之前需要斯诺克,或裁判确认击球者不是故意如此的。
3如果主球与活球之间有明显可以通达的直线(就红球而言,即主球可以不受阻碍地直线碰触到任意红球的最薄处)而出现如上第2项所述的情况,即称为空杆(Miss),此时:
①如果同样击打再次未能首先击中活球,不管距离大小,一律判为无意识救球。
②如果被要求重新从原位击打,裁判应警告选手若出现三次这样的情况,将会被判输掉此局。
4.主球依本规则重新放置后,主球明显可以直线碰触到任意活球的任一部分,如果一击球未完成时选手因其它原因-而犯规(包括试击主球),不能称为空杆(Miss).此时应依据规则进行恰当的处罚,并且:
①下一位选手可以选择自己接着击打或要求犯规选手从主球停止的位置继续击打。
②要求裁判将球全部置回上次击打时的位置,由犯规选手重新击打。
③如果上述位置发生多次空杆(Miss),裁判仍可对其提出警告,并依规则判其输掉此局。
5.是否空杆(Miss)须由裁判判定。